关于对举报境外偷渡入汝人员和提供境外走私入汝货物线索予以奖励的公告
2022-02-17 19:00:39          来源:汝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 编辑:何慧 |         

关于对举报境外偷渡入汝人员和

提供境外走私入汝货物线索

予以奖励的公告

近期,国内发生多起因境外人员偷渡引发的疫情。为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对举报境外偷渡入汝人员和提供境外走私入汝货物线索予以奖励。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境外偷渡入汝人员,境外走私入汝货物。

二、奖励标准:经查证属实的,每条线索奖励10000元。举报顺序以受理举报线索的记录时间为准,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

三、举报电话:汝城县公安局(0735-110),汝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0735-8222324)。

四、保密规定:举报受理机构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或威胁、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汝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解释。本公告内容与最新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汝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2月17日



责编:何慧

来源:汝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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